(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6日電)男子鄭捷犯下台北捷運殺人案造成4死22傷,最高法院日前判處他死刑定讞。最高法院今天將全案卷證送最高法院檢察署。 鄭捷在民國103年5月21日於台北捷運板南線龍山寺站到江子翠站間持刀殺人,造成4死22傷。一、二審依殺人罪、殺人未遂等罪判處死刑、褫奪公權終身。 案件上訴後,最高法院認定鄭捷犯下兩公約所指最嚴重罪行,法官依法判死是無可迴避的選擇,22日駁回上訴而定讞。他的辯護律師梁家贏受訪表示遺憾,會研究有無提起有無再審、非常上訴或釋憲的空間。 最高法院表示,今天將全案卷證送最高法院檢察署執行,同時把副本寄給法務部檢察司。最高檢察署檢察官會審查本案判決是否違背法令,如果沒有提起非常上訴的事由,近期內會呈報法務部。 至於法務部近期是否會執行鄭捷的死刑,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,本案卷證還沒到法務部,執行死刑沒有時間表。10504264DDDC080FED063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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